内设机构7个。
(一)办公室。(主任:张颖029-87424252)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有关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机构编制、目标考核、信访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重要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和配备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和物资。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刘娜029-87413022)
指导协调全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定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辖区内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控和处置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李鑫029-87421769)
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属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招聘、转所、辞退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执业监督检查、质量评查和投诉查处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审核上报资料。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指导全区“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内部运行和联动服务机制。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璠029-87375315)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稳控管理。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王娟丽029-87396255)
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并执行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发展和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指导其开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治科)。(科长:李佳霖029-87366278)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拟定依法治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及解释工作;负责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各部门执法责任制督促检查工作。
(七)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人:张彤029-87448553)
行政复议应诉科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流程管理、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复议监督案件;负责研究行政复议重大问题办理,制定行政复议各项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负责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登记分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应诉、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全区行政应诉专项考核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2个。
(一)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雒亚琼029-87399711)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辖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副主任:侯向红029-8743776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国内和涉外经济、民事公证业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引导公民、法人进行民事经济活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9个。
(一)新城区司法局西一路司法所。(负责人:刘洁029-87402516)
(二)新城区司法局中山门司法所。(负责人:余跃029-87319736)
(三)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所长:和秋奎029-87212381)
(四)新城区司法局长乐西路司法所。(所长:马宇峰029-82535286)
(五)新城区司法局自强路司法所。(所长:胡雨029-81626043)
(六)新城区司法局太华路司法所。(所长:王娟029-81036821)
(七)新城区司法局胡家庙司法所。(所长:裴阳029-81038531)
(八)新城区司法局长乐中路司法所。(所长:范明忠029-83215885)
(九)新城区司法局韩森寨司法所。(所长:马法领029-83647965)
司法所主要承担社区矫正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调查评估程序,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帮教工作;负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负责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助做好司法调解,完善调解组织,选齐配强调解人员;负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参与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负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辖区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对辖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管,发挥法律顾问对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负责协调配合对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