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工会。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工会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区管理科。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舆情等工作;负责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党员管理、统战、人才、共青团、关工委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责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用房、队伍建设及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多网合一”、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的设立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网格化管理科(环保)、政协,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维稳、综治、信访、普法、治安防控、群防群治、平安创建、国家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反恐、防邪、“扫黑除恶”、“扫黄打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治污减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派出纪工委、派出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监督执纪、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科。负责公共服务、扶贫帮困、住房保障、民政、残联、妇联、计生等工作;做好文化、旅游、文物、体育、教育、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动物防疫、散煤治理、国卫复审等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负责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营商环境、助企服务、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统计、普查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国有资产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街道武装部、城建管理办公室。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推进辖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落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美丽街道(社区)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公共设施、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城市绿化;完善停车场、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配合做好辖区市政设施、供热、燃气等相关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等工作;配合做好人防工作;配合开展交通优化提升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众诉求受理科、退役军人服务科。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含15分钟便民服务圈);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培训;开展辖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负责拥军优抚等相关工作;负责热线工单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