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新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西安市新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建设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新城”建设的关键五年。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巩固和深化十四运会成果,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区和健康新城建设,为奋力谱写新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功能更加完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人口比例达到5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组织网络全覆盖,全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经常广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更加积极明显。
三、工作任务
(一)以《全民健身条例》为指导,增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力度。
1.多渠道盘活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保障城市体育用地。系统梳理全区具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条件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废弃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商业等场地资源,缓解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资源规划新城分局、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2.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围绕基层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社区全民健身路径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居住区健身路径覆盖率,并结合各自实际为已建成的社区因地制宜的配套羽毛球、乒乓球、棋类等健身场地,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差异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各街办)
3.以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抓手,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社区建设提升工作、省市体育局惠民工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不断加大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逐年进行更新。(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各街办)
4.推进体育场馆开放。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按照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体育场馆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幸福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以基层体育活动为突破,发展特色群众体育文化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
5.持续做好“一区县一体育品牌”项目,突出重点,发展特色,推动全区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坚持城区体育以社区为主,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主,抓好基层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区、学校、社区、企业等特色群体赛事,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各街办)
6.打造区县精品体育赛事活动。围绕世界赛事名城建设,利用历史文化名城网红打卡地幸福林带、永兴坊、城墙等具有特色的场地开展体育+旅游等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发挥十四运余热效应,积极承办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中山门街办、幸福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积极开展多样化群众品牌赛事。积极配合全市继续办好西安市社区运动会、西安市全民健身大会、“舞动长安”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等综合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不断夯实“一区县一体育品牌”成果,开展“一街镇一体育品牌 ”创建活动,使品牌效应逐步向社区、带动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利用春节、全民健身日(月)等结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区联动的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健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8.关注各行业人群健身活动开展。配合办好四年一届的西安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及老年人运动会。鼓励农业农村、工会、团委、妇儿等部门、群团组织结合各自特点,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行业一体育品牌”,围绕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妇女等重点人群,大力推广普及工间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民宗局、区文旅体局)
(三)以基层体育组织体系建设为保证,指导群众经常性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9.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基层体育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80名以上,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系统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作用发挥更加明显。(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10.规范晨晚练站点和体育社团。完善社会组织体系,规范和加强对晨晚练站点和基层体育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为推广运动项目、服务群众健身、发展体育文化、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四)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1.健全科学健身服务组织网络。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统筹管理的职能作用,每年完成不少于3000人次的样本量。加大区、街办、社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点的建设及监督管理力度,使监测服务常点态化开展。(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12.多样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五进”服务,采取多种形式让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依托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宣传载体、网络平台,开展健康宣讲,居家健身指导等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举办区级“五进”示范活动不少于3次。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达标测试赛。(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各街办)
(五)以全民健身示范社区创建为重点,打造社区体育示范项目。
13.创建全民健身示范社区。按照“示范带动、综合提升”的发展思路,打造集健身房、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球类场地等室内、室外多元化运动场地、体育组织和体质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民健身示范社区。到“十四五”末,全区每个街道(城棚改事务中心)至少拥有1个全民健身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
(六)探索“体育+”特色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14.推进“体育+”融合发展。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以打造幸福林带示范型现代城市体育综合体为载体,采取合作共建、引进培育等方式,发展多种经营,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幸福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七)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模式,助力新时代全民健身事业。
15.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广分宣传、充分利用“西安体育大管家”服务平台,将全区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资源纳入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幸福林带全民健身长廊设施智慧化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健身服务,助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各街办、幸福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健康新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各街办)
17.加大投入保障。用好用实体育彩票公益金,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投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赛事活动组织、健身指导培训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服务机制,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合理安排,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资源规划新城分局)
18.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确保场地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强化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举办;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高度重视舆论安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落实好重要赛事的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新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办)
附件:区县、街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附件
区县、街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一、区县级“七个一”标准
各区县(开发区)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一个游泳馆(室内游泳池)、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一个体育公园、一批健身步道(总里程不低于300千米)。
二、街镇级“三个一”标准
各乡镇、街道配备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或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一个小型室内健身房或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一套健身器材。
三、村级“三个一”标准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内多功能活动室
(乒乓球或棋牌室)、一套健身器材。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