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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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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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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6 15:49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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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集中办理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承接省级、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行受理和审批;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和管理;牵头建立和完善区行政审批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五)指导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验收工作。

(六)指导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审批程序需要,负责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3.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审批结果,实现审批与监管的信息共享,加强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4.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情况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

5.对于市级部门未纳入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审批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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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6 15:49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集中办理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承接省级、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行受理和审批;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和管理;牵头建立和完善区行政审批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五)指导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验收工作。

(六)指导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审批程序需要,负责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3.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审批结果,实现审批与监管的信息共享,加强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4.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情况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

5.对于市级部门未纳入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审批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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