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工作;负责来文收发、传阅、催办、保密、档案,机关卫生、计生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统战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答复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做好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任务。
负责人:姚 远
联系电话:029-87424170
(二)组织纪监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监督、管理、培训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任务。
负责人:耿朝辉
联系电话:029-87424169
(三)宣传科。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宣传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网络舆情监管、应对和评论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内有关单位处置热点、敏感问题及舆论宣传;负责教育系统内舆情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副科长:杨婷婷
联系电话:029-87436119
(四)人事科。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工资、教职工的聘任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调动、调配、交流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德师风、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违规违纪教师处理工作。
负责人:张大齐
联系电话:029-87437327
(五)财务科。指导监督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以及各类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基建和校舍维修经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外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土地、校舍、国有资产管理、票证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电子上报工作;负责教学设施的配备和管理以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支小宁
联系电话:029-87457861
(六)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义务、高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实施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教学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控辍保学”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工作;负责指导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教学科研、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督导部门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规范义务教育、高中办学行为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科长:韩 杰
联系电话:029-87421574
(七)学前教育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扶持社会力量规范办学;负责全区二级及以下幼儿园的等级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变更、备案、年审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机构教学和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工作;配合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评估;配合做好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幼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配合做好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保健、食品安全、校园安保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牵头协调学前教育机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未经登记注册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负责查处违规办学的学前教育机构;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科长:吴 芳
联系电话:029-87425935
(八)职业技术教育科。指导协调全区职业技术教育。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术教育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区职业技术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协调职校的招生计划、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负责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组织实施初中后、高中后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科长:王冬君
联系电话:029-87440475
(九)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政、督学、监测评估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对中等及其以下学校及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区域教育发展状况、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教育质量、学生发展水平等进行监测;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对督学开展专业培训,对督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郭 静
联系电话:029-87449290
新城区教育局设四个部门直属事业机构,科级建制。
(一)新城区教育资源发展中心。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学校布局和教育机构调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数据采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汇总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发展项目的下达、申报工作;负责评估辖区教育配套资源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名校引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 娜
联系电话:029-87452881
(二)新城区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涉及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众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教育系统安全保卫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禁毒、消防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赵 耀
联系电话:029-87451794
(三)新城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检查和评估以及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学校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 勃
联系电话:029-87451862
(四)新城区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信息技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应用和推广;负责全区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负责信息技术教育课题实验研究与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韩 飞
联系电话:029-8744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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