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人事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绿化队、林长办。
分管财务科、装备保障科。
分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环卫设施管理科、市政和燃气热力管理科、垃圾分类中心、环卫车队、公卫设施管理队、PPP办。
分管执法大队及内设机构、直属中队、派驻执法中队;分管法规宣教科、综合科、建筑垃圾管理所、停放办、治污减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