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维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本单位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后督察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人:陈浩 电话:029-82298803
(二)污染控制科职责
主要职责是:依法依规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科室负责人:尚学明 电话:029-82294258
(三)综合业务科职责
主要职责是: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组织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科技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昊 电话:029-83210103
(四)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辖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负责辖区和上级转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和回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大队负责人:李俊呈 电话:029-83244000
(五)环境监测站职责
主要职责是: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的规范,监督实施相关标准;配合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组织实施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建设辖区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科站负责人:曹国晶 电话:029-8323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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