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新城华初医疗美容诊所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我局拟批准1所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西安新城华初医疗美容诊所

1.类  别:医疗美容诊所

2.选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朝阳国际B座1309/1310室

3.设置单位(人):陕西华初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赵娜)

4.拟任主要负责人:李彩霞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牙椅):0(0)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10. 投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二、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新城区卫健局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

电话: 029-87420434


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