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同意西安新城张宏文诊所等两家医疗机构注销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同意两家医疗机构注销申请,现将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西安新城张宏文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含元路八府庄园小区11号楼西户1楼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登记号:PDY62091361010217D2192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2.医疗机构名称:西安新城蕴瞳眼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西七路291号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登记号:PDY63106561010217D2192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新城区卫健局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受理单位: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

电话: 029-87420434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