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苏嘉怡等5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苏嘉怡等5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5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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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苏嘉怡等5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苏嘉怡等5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5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