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公示(30)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任欣悦《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任欣悦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0日

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