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马文嫣等11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马文嫣等11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1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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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马文嫣等11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马文嫣等11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1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