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公示(10)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白雲硕等5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白雲硕等5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5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5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