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公示(7)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苑望之等19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苑望之等19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9人)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9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