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社会资源,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一)日间托养、配餐助餐、代缴代购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卫生健康服务;
(三)心理咨询、关怀疏导、安宁陪护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服务;
(五)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其他服务。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放相关场所,为邻近居住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
二、咨询渠道
可咨询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