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人员,经核查满足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条件,现依政策要求进行公示。
| 填报单位:西安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 ||||||||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户籍地 | 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址 | 申领资金 | 申请类型 |
| 1 | 余诗诗 | 28 | 女 | 新城区 | 陕西华越光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新城区金华北路369号新兴骏景园2期18号楼2601 | 5000 | 高校毕业生 |
| 2 | 孙文珊 | 23 | 女 | 渭南市 | 陕西垣齐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新城区樱花路24号二单元802室 | 5000 | 高校毕业生 |
| 3 | 任高超 | 38 | 男 | 周至县 | 西安初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西安市新城区联志路联志花苑小区11号楼1102室 | 5000 | 退伍军人 |
| 合 计: | 15000 | |||||||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问题,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均可。
联系电话:029-87412486
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