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按照我省普查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1.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提前安排开展普查工作。
2.全面调查阶段(2021—2022年)。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熟练操作普查软件系统,组织开展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新城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系列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中央负责中央本级相关支出和中央部门承担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并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与地方适当补助。
六、普查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新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新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刘照河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 杨明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亚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继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组 员: 胡红兵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腾飞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 伟 区武装部副部长
徐仁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 鹏 区教育局副局长
汪海彪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卓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蓉 区卫健局副局长
李鸿强 资源规划新城分局副局长
孔海燕 生态环境新城分局副局长
李怀文 公安新城分局副局长
苗建忠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立群 区城管局副局长
孙 婷 区统计局副局长
吴锁峰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张 娜 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副主任
朱海涛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 林 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宾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羽 解放门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田晓强 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贾 鹏 自强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魏建军 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陈永升 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煜 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袁智伟 韩森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普查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新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明波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涉灾部门抽调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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