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第八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新城分会场“传·承文化 阅·读新城” 2020新城阅读文化节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9月28日
第八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新城分会场
“传·承文化 阅·读新城”2020新城阅读
文化节活动方案
为落实省文旅厅关于第八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系列活动安排,全面展示新城区阅读文化资源,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为新城文旅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举办2020新城阅读文化节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承文化 阅·读新城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9日-10月31日
三、主承办单位
主 办: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 办:中共新城区委宣传部 新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协 办:西安市文物交流中心 新城区文化馆 新城区图书馆 《西安旅游》杂志社
四、活动内容
本次阅读文化节由一场启动仪式,以及新城雅集文化展示、新城文化大讲堂、新城阅读惠民活动、新城群众阅读分享文化活动、古代瓷器文化展、永兴坊非遗美食展示等七个单元活动组成。
(一)第八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新城分会场暨2020新城阅读文化节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9日 10:00—11:30
活动地点:西安市民俗博物馆西侧广场
主要内容:启动2020新城阅读文化节,拟邀请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及新城区政府相关领导,新城区相关文化单位、文旅企业、社区群众和媒体记者参加。在启动仪式上推出“打卡新城文化”视频短片和新城文化体验打卡点、“喜马拉雅×新城声音”音频栏目上线等内容;联合辖区知名书店、非遗传承人、数字出版等单位在活动现场举办“物聚历史 新城雅集”文化展示活动;邀请知名文化学者和作家在活动现场举办新城文化讲堂和畅销书签售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展示的方式宣传新城文化资源,营造阅读节文化氛围。
(二)“物聚历史 新城雅集”文化展示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9日10:00—12:00
活动地点:西安市民俗博物馆西侧广场
主要内容:依托新城区丰富的非遗传承文化、阅读体验文化和创意设计文化等资源,以非遗传承展示、图书阅读展示、文创商品展示等集市展位的方式通过“风·雅·颂”三大板块表现新城非遗之风、悦读之雅和创意之颂,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的方式,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新城丰厚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底蕴。
(三)新城文化大讲堂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9日 10:10—11:00
活动地点:西安市民俗博物馆
主要内容:邀请陕西作家协会理事商子秦老师、畅销书作家青菀老师,围绕唐朝历史和文化主题,在西安市民俗博物馆举办文化讲座,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带领广大网友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深层次感知新城东岳庙故事、唐风文化之魅力。
(四)古代瓷器艺术展览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9日—10月31日
活动地点:西安市民俗博物馆
主要内容:在阅读文化节期间,面向市民游客开展公益主题展览活动,以不同朝代仿制的瓷器工艺品为内容,展示古代瓷器之美,推广古瓷器的文化知识。
(五)“喜马拉雅×新城声音”栏目上线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10号
活动内容:挖掘整理新城人文典故和地名故事,编辑成为新城故事文本,通过专业录音人员制作成 “新城声音”栏目有声读物在喜马拉雅APP上线。同时通过“新城范儿”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图书诵读声音和新城声音征集活动,通过声音的方式不断丰富新城语言,讲好新城故事。
(六)“你读书 我买单”全民共享读书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31日
活动地点:西安图书大厦
主要内容:由新城区文旅体局联合图书大厦推出“你读书、我买单”惠民读书活动。活动期间,区文旅体局统一购买图书,市民读者通过办理借阅证的方式,在图书大厦挑选并免费借阅图书。
(七)“迎全运 享阅读”群众文化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31日
活动内容:在新城区图书馆举办“诵读经典 品味人生”诗歌分享会;区文旅体局联合智秦出版社和图书大厦,开展数字图书进社区和“书香传新城”系列阅读分享活动。
(八)“品非遗 赏民俗 来新城”非遗体验互动文化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7日
活动地点:永兴坊景区
活动内容:在开展系列品非遗、赏民俗活动。活动期间,永兴坊景区将提供11地市107区县的非遗美食,开展华县皮影、陕北说书等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表演,让市民游客充分体验我省非遗美食和传统文化。
五、相关责任单位分工
1、区文旅体局负责制定第八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新城分会场“传·承文化 阅·读新城”2020新城阅读文化节活动方案,协调指导各项活动实施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各级各界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3、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现场周边城市管理,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4、公安新城分局协助做好各类活动报备等工作,以及重点场所的安保检查。
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活动的协调工作。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