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新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西安市新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努力实现“保安全、保秩序、保畅通、保便捷、保服务”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领导机构

为做好我区2020年春运工作,区政府成立西安市新城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照河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孟  哲    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交警新城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西安火车站、陕西省西安汽车站、三府湾客运站。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海涛同志兼任,全面负责辖区春运综合协调工作。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春运工作结束后自行解散。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三、职责分工

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运工作,请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一)区委宣传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将春运工作主要亮点、惠民举措、感人事迹和感动人物等新闻宣传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团区委: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对辖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深入排查,调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和控制,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四)区教育局:做好区内学生的出行安排。

(五)区财政局:加强对春运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工作。

(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客运站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摊点出店占道经营等行为,进一步净化客运站场周边区域交通环境。

(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货运市场秩序的管控工作。

(八)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做好春运期间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期间旅游氛围。

(九)区卫生健康局: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十)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协调相关区级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十一)火车站地区管委会:牵头建立西安火车站地区接驳运输联动机制,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广场地区的全面工作,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服务好广大群众。

(十二)新城交警大队、公安站前分局:负责整治重点区域车辆违规停放、“三类车”(电动两轮、三轮摩托、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行为;加强重点区域特别是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力量。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重点地区保持关注力度,做好宣传、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四)西安火车站: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贯彻执行残疾军人、学生、儿童等有关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和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提供班次、班线、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出行信息,提升旅客满意度,增进旅客幸福感、获得感。

(十五)陕西省西安汽车站、三府湾客运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四、工作要求

春运期间,客流量较为集中,旅客出行密度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压力增大,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安全、保畅通任务艰巨。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重点保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一)优化运力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

1、全力落实运力保障,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落实运力保障。

2、切实保障运力供应,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3、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加强公路、铁路运输衔接统筹,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二)建立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单位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1、各单位和各运输机构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要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

2、各运输机构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运力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安排,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3、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交管部门实行道路管制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各运输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春运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使用的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及动态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汽车和火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和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站场投入春运。

(四)做好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量骤增等不确定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各类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2、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春运期间,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要迅速响应,并采取应对措施。

3、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门、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

2、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推进完善老幼病残孕等旅客出行的便利设施和措施。

3、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志愿服务是春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接受志愿者服务单位要在餐饮、休息场所等方面给予保障。团区委要进一步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各客运站点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将信息报送作为春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司其专职,及时报送春运各项工作动态和信息。

从1月10日春运开始,各单位每周一上午9点前,按照各自行业信息报送内容规定,通过传真形式上报上一周春运工作中的亮点工作、相关新闻报道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

各单位在春运结束后,将春运中各自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进行认真总结,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区春运办。

请各成员单位将春运工作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名单(附件)于2020年1月8日前报区春运办。

联系人:郭颖颖    联系电话(传真):87442367  

邮箱:xinchengqujwh@163.com


相关附件下载: 2020年春运工作联系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