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防总、市防汛办、市城市防汛办分别下发的《关于抓紧修编2017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修编我区城市防汛预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编城市(城区)防汛预案要按照国家防汛办下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及《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绘制相关图表。
预案要以确保人员安全为目标,重点明确防汛责任、预警方式、避险措施、撤离路线等内容,增强防汛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当天气预报暴雨、特大暴雨影响区域在城区时,要及时启动我区防汛重点区域(居民低洼院落、危漏房屋、地下建筑物、建筑工地、道路积水点、下穿隧道、地铁站、棚户区改造地段等)的防汛应急响应,及时排除积水,做好危险区人员疏散。
二、各街办、各相关单位城区防汛预案由各街办、各相关单位编制,经区防汛指挥部审批,防汛预案报批手续必须在4月8日前完成。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查、审批的防汛预案(纸质防汛预案一式二份、电子版预案一份),同时务必填写完成2017年新城区防汛相关附表与防汛预案一并按时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附表可在邮箱:xaxcfxb@163.com,密码:87444879中下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axcfxb@163.com )
附件:1.2017年西安市新城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2.2017年值班信息表;
3.各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人员统计表;
4.防汛安全隐患统计表(重点隐患点);
5.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低洼地、棚户区);
6.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危漏房屋);
7.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地下车库);
8.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地下商城等);
9.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建筑工地);
10.防汛安全隐患点统计表(低洼积水点)。
联系人:何全安 联系电话:87444879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