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我区决定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的范围
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底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标准按照《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三、评查的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7年7月19日-7月26日)
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由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及时开展自查,自查情况报告报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二)评查阶段
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将抽取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各5份。无行政处罚案卷或行政处罚案卷不足5份的行政执法单位,要书面说明情况。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于2017年7月27日前报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三)反馈阶段
评查结束后,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将把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四、具体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活动的载体,反映了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严百鸿 联系电话:87424155)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