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新城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西安市新城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新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和宣传、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等内容。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任务下达
每年年初,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依法行政工作市考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要求,提出分解意见,经审批后报区考核办,经区考核办研究审定后统一下达。
(二)日常考核
1、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导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资料报送。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及时完成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台账、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文章和理论研究文章等相关资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3、不定期抽查。区政府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年终考核
工作考核实行自评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按照年度考核标准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自评工作,并将年度自评报告(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办。年度自评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
每年年终,由区政府办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满意度、舆情反映以及各单位意见,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考核打分,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并将打分结果报区考核办。
(四)计分办法
考核计分实行基础分百分制,并增加减分项。
1、基础分100分。根据《新城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所列内容累计得分。
2、减分。贯彻落实法制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具体,未完成法制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扣5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扣5分;实施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且在全国范围产生重大影响的,扣5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收费的,扣5分;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的,扣5分;未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扣5分;未制定和公布行政裁量基准,未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扣5分;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扣5分。
四、结果运用
1、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总分。
2、年度考核结束后,由区政府办向各单位反馈考核得分情况。
五、附则
1、对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酌情扣减得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不作为引发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重大的,实行责任追究。
2、本办法由区政府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