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城区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0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6〕7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城区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管委)。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郝东文  副区长

副主任:任建斌  区卫计局局长

委  员:张安国  区发改委主任

何永宁  区民政局局长

张天琦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宏  区人社局局长

党育斌  区审计局局长

肖光全  区食品药监局局长

刘春海  区物价局局长

李卫东  区编办主任

王宏鑫  规划新城分局局长

朱大庆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跃  市六院院长

辛  洁  区中医医院院长

杨明兆  尚德医院院长

安文江  陕西纬恩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任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卫计局副局长王小禹担任。区医管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召集一次会议,研究城市公立医院的有关重大事项。

区医管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