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筑工地围墙实施立体生态墙建设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地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季常绿·一路一景”及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五路”两侧增绿美化三年行动方案》(城区部分)的通知(市办字〔2017〕91号)要求,为加快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建设步伐,针对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区将在全区以建筑工地围墙实施立体生态墙建设为牵引的全民植树增绿工作,让绿色立起来,实现增绿治霾工作目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新城”升级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明城墙以内、环城北路、环城东路、长乐路、华清路、长缨路、东二环、太华路、含元路、韩森路、咸宁路、万寿路、幸福路等新城区域临街建筑工地围墙。

二、实施建设工地类型

新开工工地、项目建设工期1年以上尚未竣工建筑工地围墙或已竣工但1年内仍无法拆除的工地围墙(含装饰装修工程)。

三、工作时限

各项目工地于2017年11月15日后开始组织方案设计、论证、实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项目建设单位建筑工地围墙生态墙的全程跟踪和督促工作。

(二)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城(棚)改办、幸福路改造办、解放路改造办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项目建设单位建筑工地围墙生态墙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论证、资金落实、组织实施及后期养护工作。

(三)规划新城分局要结合项目建设报审将生态墙纳入规划范畴,为生态墙建设提供保障。

(四)环保新城分局要结合治污减霾将生态墙建设纳入增绿减霾目标考核范畴。

(五)区城管局要结合建筑工地围墙管理,做好生态墙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组织实施及后期养护技术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生态墙建设能够紧密融合企业文化、讲好企业故事,体现企业生态文化。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与区城管局对接,迅速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建筑工地围墙生态墙建设工作任务,实现我区绿化工作新跨越、新形象、新发展。

联系人:李缠生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