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工商新城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食品药监局、区金融办、公安新城分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广告监管部门、媒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广告市场监管,现建立西安市新城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扎实落实部门协调配合事项,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我区广告市场秩序。现就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 伟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海军 工商新城分局局长
成 员:工商新城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食品药监局、区金融办、公安新城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新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可自力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它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我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解决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具体措施,协调部门工作进展,组织联合督导检查,部署查办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涉及广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发展与治理并重的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本行业广告治理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监管合力。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工商新城分局:履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牵头职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依法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办全区违法广告案件;适时组织开展广告专项整治;提请有关部门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产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警告、追究责任、暂停产品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缓检缓验、吊销许可等行政处理措施。
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加强对网络媒体广告导向的把握,引导网络媒体在广告活动中加强自律,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会同工商部门规范网络广告及信息发布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非法广告和信息。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完善民办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制度,把教育培训广告工作纳入各区教育局对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违章广告警示,提高受教育者防范和识别违法违章教育招生简章和广告的能力。
区住建局:依法履行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责,及时将发现的房地产市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移送工商部门查处,配合做好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区城管局:加强门头牌匾设置许可审批和管理,协助工商部门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力度。
区文体局: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媒体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区卫计局: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初审医疗广告,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送同级工商部门备案;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将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商部门要及时将查处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措施。
区文物旅游局:要求旅游企业依法发布旅游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
区食品药监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涉及生产企业的广告、生产和经营企业的门户网站重点排查,对任意扩大产品适用范围、主治功能、夸大产品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并对涉及企业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等措施。
区金融办:协助相关单位开展非法集资类广告排查和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工作。
公安新城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工商、卫生计生、食药监、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及时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扎实做好案件移送前的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大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力度。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沟通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部门间沟通渠道,及时将查办案件、处理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处理相关企业和产品、暂停产品销售、撤销广告审批文号以及吊销经营许可等重要监管信息通告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
(二)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和手段,采取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刑事追责等多种措施,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协同查办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处罚措施的联动效能。
(三)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办案力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强化执法监督,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考核评价本部门广告整治工作。
(四)建立工作会商研究机制。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监管难题,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广告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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