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指示,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春运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生工程。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春运期间,客流量较为集中,旅客出行密度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压力增大,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安全、保畅通任务艰巨。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区各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障。
为做好我区2018年春运工作,区政府成立西安市新城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照河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孟 哲 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文物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办,各街道办事处;西安火车站、陕西省西安汽车站、三府湾客运站。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学杰兼任,全面负责春运综合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运工作,请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区委宣传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将春运工作主要亮点、惠民举措、感人事迹和感动人物等新闻宣传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团区委: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广场地区的全面工作,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服务好广大群众。
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对辖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和控制,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区教育局:做好区内学生的出行安排。
区财政局:加强对春运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工作。
区卫计局: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区安监局: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区文物旅游局:做好春运期间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期间旅游氛围。
区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和客货运市场秩序的管控工作。
区应急办:协调相关区级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针对春运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春运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西安火车站: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贯彻执行残疾军人、学生、儿童等有关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和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提供班次、班线、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出行信息,提升旅客满意度,增进旅客幸福获得感。
陕西省西安汽车站、三府湾客运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三、优化运力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
(一)要全力落实运力保障,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落实运力保障。
(二)要切实保障运力供应,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三)要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加强公路、铁路运输衔接统筹,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四、建立春运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单位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一)各单位和各运输机构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要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
(二)各运输机构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运力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安排,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三)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交管部门实行道路管制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春运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使用的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及动态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汽车和火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和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站场投入春运。
六、提升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量骤增等不确定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各相关单位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各类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二)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春运期间,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要迅速响应,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要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门、区应急办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七、加强信息报送
加强春运工作信息沟通有利于不同运力机构信息共享,适时调整运力组合,强化运力衔接。各单位要将信息报送作为春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司其专职,及时报送春运各项工作动态和信息。
从2月1日春运开始,各单位每周一9时前,按照各自行业信息报送内容规定,通过传真形式上报上一周旅客运输量、运输工具投放量以及旅客流向等信息,加快信息传递反馈,及时推动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
各单位在春运结束后,要对春运工作的成绩、做法、特点、经验等进行认真总结,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区春运办。
请各成员单位将春运工作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名单(附件)于2018年2月1日前报区春运办。
联系人:高焕玲 联系电话(传真):87374905
邮箱:2462754989@qq.com
附件: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