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新城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发展循环经济专项 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西安市新城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着力发展循环经济专项实施方案(试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修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结合我区循环经济、节能低碳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五新战略”任务、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加快补齐 “十大短板”工作决定,积极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践行资源节约和环境倸护基本国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为突破口,全面推动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到2020年,全区单位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5.5%和18%,能源消耗总量完成市定指标。
三、具体任务
(一)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循环经济政策保障机。
具体任务:根据市发改委牵头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和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具体职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起止时限: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 环保新城分局、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区委政研室、区政府政研室等相关部门
2、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示范工程。
具体任务:征集包装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在新城区循环经济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起止时限:2018年2月启动征集。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经贸局、环保新城分局等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 各街道、新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新城高陵工业园管理办。
3、打造中水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示范。
加快我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鼓励园林绿化、城市景观水体、环境卫生、洗车、建筑行业优先使用中水。鼓励社会单位使用再生水,洗车行业逐步使用再生水,园林绿化部门增加再生水灌溉面积,景观水体以再生水为主要补给。集中打造一批中水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重点项目。
起止时限:2018年3月起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街道、区经贸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环保新城分局等相关部门。
(二)有效促进节能低碳发展
4、积极探索“生态+”建设。
具体任务: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对标“生态+”先进城区开展学习考察,形成调研报告,为我区“生态+”建设提供思路。
起止时限: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环保新城分区局等相关部门。
5、推进绿色制造发展。
具体任务:按照国家绿色制造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引导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园区,加强绿色供应链建设,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组织并指导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
起止时限: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
牵头单位:区经贸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环保新城分局等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街道、新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新城高陵工业园管理办
6、完成“十三五”期间节能降碳工作市考指标。
具体任务:到到2020年,单位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5.5%和18%。
起止时限:逐年完成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7、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体系。
具体任务: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管理, 每季度对各街道、各相关单位通报“西安市各区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预警表”,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市定能耗总量降低任务。
起止时限:2018年启动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 区统计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城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杏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赵辉担任。成员包括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环保新城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国土新城分局、区委政研室、区政府研究室、新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新城高陵工业园管理办、各街道办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日常工作由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环保新城分局共同承担。由区发改委负责定期召集召开补短板推进会,共同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机构,专项推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日常工作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月报含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每月21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至区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保障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省有关资金支持我区循环经济发展基础研究、调研考察、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示范工程建设。
(三)强化考核评比
将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纳入全区节能指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的引领效应,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四)推进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途径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同时,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引导企业采用绿色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生态工艺,开发可再生的绿色产品。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