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环保新城分局、公安新城分局、质监新城分局:
现将《新城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新城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确保实现全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目标,根据《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安市“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落实市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和国Ⅵ油品全覆盖为目标,坚持联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多部门协同,多层级联动,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为重点,全面持续排查,强化综合整治,依法从严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加油站挥发物排放明显降低,成品油油品质量明显提升,成品油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助力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治理内容
(一)严厉打击和取缔区内非法生产、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窝点。
(二)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对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暨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已建、在建加油站,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的加油站,责令停止改扩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依法查处未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文件的加油站。
(三)取缔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关闭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成品油自有用户修建的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违反相关规定的,限期整改。
(四)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及时回收拆除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私自转租成品油经营权、违法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的,限期改正并从重处罚。
(五)严格监控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油渠道、标号核查抽检力度,加大对销售不规范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加强对进入我区运油车辆检查,严禁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区。加大对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加强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督导。对未按计划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
(八)对建设、运营不符合城市规划、未达到安全距离的加油站进行整治。
三、组织机构:
进一步完善充实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机构,负责全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魏 华 区经贸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区经贸局、区安监局、环保新城分局、公安新城分局、质监新城分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副局长张聃同志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区经贸局:牵头负责联合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 报制度,协调解决联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
(二)环境新城分局:负责查处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对治理改造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使用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通报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公安新城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对无牌无证驾驶的成品油运输车、非法销售的流动加油车予以扣押,依法查处。
(四)区安监局:负责加油站及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
(五)质量新城分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六)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和“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和“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工作,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摸排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障辖区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部署。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开展“黑加油站点”治理攻坚行动。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将全面巡查与有针对性的检查相结合,将管理与服务日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企业,提早查处,重点整改,逐步建立和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三)突出重点,依法治理。要以违规建设、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和矿山、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及企业自用加油站点为重点,突出群众举报比较集中的地区,在市场准入上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在油品质量上重点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假冒伪劣的非国Ⅴ油品,在经营行为上重点查处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和非法撬装站等违法行为,在经营安全上清理整顿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上下联动掌握线索、开展部门协作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四)建立机制,定期排查。各街办要把黑加油站点排查清理工作纳入到铁腕治霾网格员职责和安全生产网格员职责范围。铁腕治霾网格员和安全生产网格员每月对其网格内黑加油站点至少排查一次,做好排查记录。如发现有黑加油站点,要立即上报。被媒体曝光或被检查发现有黑加油站点,所在街道在铁腕治霾月度考核中直接排名末位。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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