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新城分局召开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培训及执法经验交流会

生态环境部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9月5日,生态环境新城分局召开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培训及执法经验交流会。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综合执法大队莅临参加交流。

首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赵哲详细讲解了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接着,市局法宣处副处长王宁讲授了近期生态环境领域诉讼案件、证据收集及案卷评查规范等内容。最后,各大队开展了执法经验交流,就执法实践及行政处罚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热烈研讨。

通过此次培训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水平,确保生态环境执法严格规范、依法依规,努力锻造出一支“精通法律、执法严明、程序规范”的环保执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