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校医配置体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王委员对我区学前教育保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校医是幼儿在幼儿园安全健康的第一道救治防护防线,负责全园幼儿的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岗位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目前,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有校医117名,专职70名,兼职47名,其中中小学校医78名,专职34名,兼职44名。区属公办幼儿园校医39名,专职36名,兼职3名。校医队伍确实存在您提到的配备数量不足、在编专职少临聘专兼职多、专业能力不强的现象,导致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不细不实,不能达到校园卫生保健的管理要求。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学前教育校医队伍建设,提升校园安全健康管理能力。
一是按照标准核定校医人数。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第十二条规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核定幼儿园保健人员数量,确保数量达标。
二是持续加大校医公招力度。近年来,创新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招从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中南大学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18名,其中幼儿园9名,补充到幼儿园担任专职保健医生,逐年分批次将幼儿园专业专职保健医生配备到位。
三是强化对保健人员培训。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区教育局联合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校园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区保健所组织校医参加市教育局《传染病防治培训》,并下发《诺如病毒感染预防指南》、《陕西省水痘防控方案》、《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校医对传染病防控技能和处置水平。
四是丰富校医业务培训内容。培训采取自主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涵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医职责和学校卫生制度》、《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明确校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职责,将校医培养成保健工作的行家里手。
我们将结合我区校医教师队伍现状,持续加大校医补充力度,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校医,强化对保健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素质高、资质全、数量足、专业强的校园保健人员队伍,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提供人力支持。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