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对政协新城区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类别:A
签发人:苗建忠
新建函〔2022〕7号

李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城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在提案中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您关于“政策支持”的建议。将老残人群所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入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基础设计方案中,针对不同的小区和人群,因地制宜的进行设计与改造建设

您提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老旧住宅小区因建造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导致无障碍设施严重缺失,改造工作面广、量大,需市、区两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无障碍设施属于老旧小区内新增的配套设施,更是残疾人生活和居住的保障。新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也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从各方面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各级管理部门将认真采取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提高新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您关于“加大公益宣传”的建议。由物业与业委会牵头起草设施相关保护规范,在小区公共广告牌、楼道设立宣传标识,加强居民对于“无障碍设施”的认识与了解

新城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到各街道、物业企业、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从各个层面中,方便有需求的群众能全面了解政策法规及申请流程。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老残人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您关于“责任到人”的建议。由物业指定专人,对于已经安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与维护,对于未安装且有需求的小区通过街办向多部门反映,与残联、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努力解决。也可通过呼吁,吸引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的参与,进一步解决小区设立“无障碍设施”的需求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已经安装“无障碍设施”的小区由社区、街道、区住建督促物业企业加大监管和维护力度,责任到人。通过选聘,招标方式选择物管公司,淘汰服务差、管理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物业公司,并对其相关不正当行为或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扶持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出色、规范、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进行宣传、弘扬。对于未安装“无障碍设施”且有需求的小区: 一是通过街办向相关部门反映,与残联、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努力解决。二是通过呼吁,吸引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的参与,进一步解决小区设立“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三是有大修基金的小区也可经过业主表决,使用大修基金建设“无障碍设施”。

感谢李维代表对新城区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