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司法局对政协新城区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郭满鸿
新司函[2022]05号

张俊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多次和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对接,就如何抓好提案的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司法救助是在诉讼案件中,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或者减免诉讼费用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法律援助在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以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服务形式出现时,与司法救助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现就我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向您做以说明:

一、全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法律援助方面

一是健全法援网络,打牢服务平台。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网络化建设,采取派驻或联络制的方式,在公、检、法、工、青、妇、残、街道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余个,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便民网络,“15分钟法律援助圈”格局逐步形成。

二是推行便民举措,畅通申请渠道。创新工作方式,降低申请门槛,简化审查程序,推出法律援助服务加速度,开通特例审批通道,推行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开展上门服务、“坐镇会诊”等活动,切实减轻群众办理成本。三是增强监督力度,强化服务质量。抓好法援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回访长效机制、案卷质量检查制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确保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公布投诉电话,完善投诉机制,以群众监督倒逼服务质效升级。四是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充分运用“律帮帮”线上宣传载体,结合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校园、进军队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线上线下宣传攻势,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法律援助切实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司法救助方面

新城区法院、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区法院印发《关于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的通知》(新法发〔2022〕18号)、《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确定了司法救助人员、机构及职责,对司法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救助案件审判工作。2019年至2021年,区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6件57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6.05万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援助方面。一是经费保障仍然不足。随着律师值班、各类案件补贴支付标准的提高及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的落实,法律援助补助经费短缺、增长乏力。以审判阶段的刑事案件为例,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后,每年的刑事案件数量保持在600多件,按现行刑事审判阶段支付标准1000元/件,仅此一项就需60多万元。如果算上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各个点位的值班补贴,每年资金缺口大概为60万元。经费不足不仅影响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也难以保障。二是事/strong>事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律援助中心承担着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名,随着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咨询量、现场接待量明显增多,加之智慧法援平台案件录入、各类报表填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旁听监督等日常工作,耗费了工作人员大量时间精力,导致有些工作有心无力,工作质量也打了折扣。三是机构规范化建设还有欠缺。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要求:必须设在临街一层、便于人员往来的地方。设区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县(市、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窗口要有明显指示标识,设置无障碍通道,合理划分等待、咨询、受理、心理疏导等功能区域,配备计算机并实现互联网接入,配备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但就我区而言,法律援助机构的场所建设与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的规范化标准还有差距。

(二)司法救助方面。一是救助案源不足。司法救助成案率低,每年的案件中仅能成案约十件。二是救助范围较窄。司法救助申请人审查相对比较严格,仅限于和办理案件有关的对象。三是下拨救助资金少。司法救助经费不足,因此,是否给予救助往往需要办案机关综合考虑,区分轻重缓急。四是专业力量不足。基层办案机关没有专门机构,办理救助案件人员相对不固定。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工作认识。全面学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和《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充分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争取财政支持,切实提高保障水平。经费保障工作是实现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我们将积极和省市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办案补贴向新城区进一步倾斜,同时争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经费方面的支持,使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工作开展需要。

(三)完善评估体系,切实加强服务质量。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职责,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公民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综合采用庭审旁听、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救助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司法局和法检两院将以此次区政协视察督导为契机,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态度、速度和温度,不断为法治新城、平安新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