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张建平
新城管函〔2020〕63号
王雯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城市管理成果,严禁城区街道占道经营回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我局一直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但由于小摊贩经营门槛低、投入小,多采取与政府打游击的政策,导致屡禁不绝,我局实施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扎实开展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以重点路段及商场、医院、学校周边为重点开展以下整治:一是对重点路段,主次干道,加大出店占道、流动商贩、沿街九乱等问题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城市秩序乱象、住宅区周边、医院周边、学校周边、万达北广场、长乐路、东西五路、公园路,太华路等重点区域每周开展不少于4次整治;二是加强日间值守及夜间巡查次数,对夜市易出问题的路段加大整治力度,及时规范已审批的夜市摊群点,对整治后的重点地段,按照人员网格化管理规定,及时安排人员值守,夜间在管理薄弱路段和薄弱时间加强巡查管理,保证“两薄”环节不出问题;三是坚持领导带队督导与中队自行检查相结合开展提升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规范出店占道经营5100余处,沿街九乱3900余处。
二、严格按照《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规定,加强对全区25家便民市场监管力度。对全部便民市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照便民市场管理“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及时规范便民市场设置不规范情况,对超范围摆放、超时摆放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在便民市场原有设置的摊位基础上,加大对下岗职工、残疾人员的服务政策,设置摊位。积极建设我区特色便民市场,有效引导流动食品摊点正规合法经营。
三、强化法规宣传教育。今年4月份以来,为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及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发放新版门前三包23500份,要求对沿街商户宣讲“门前三包”法规知识并与沿街商户签订新版门前三包责任书,截至目前完成门前三包责任书更换总任务量的50%,同时加大对沿街门店、商业街巡查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纳入考核指标。为保证治理效果,全区出台了《西安市新城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追责,我局领导也不定期对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值守情况纳入每月对执法中队的考核当中。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