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小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发展壮大‘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红色力量’的提案”收悉,首先向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严格执行法规、强化筹备成立运行换届把关”的建议
目前,我们已建立街道、社区联动审查机制,并安排专家对业委会成立进行业务指导,在业主自治组织筹备阶段,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对业主代表资格、筹备组构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业主代表人数达标且推选程序合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审核标准,细化资格审查流程,对存在政治觉悟低、有不良信用记录等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业主自治组织成员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二、针对您“坚持党建引领融入社区治理”的建议
我局将业委会、物业企业党建纳入工作重点,成立区级物业行业党委,开展业委会、物业企业“集中摸排、集中组建、集中选派”专项行动,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尽建”的原则,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成立物业党支部26个、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76人,组建红色物连网、红管家等街道级物业党建品牌5个。推进社区“两委”、业委会委员、物业企业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09个,形成党建引领有力、政策法规完备、行业监管到位、运行机制高效、管理服务规范、服务提质升级的工作格局,实现党对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后续,我们将持续深化党组织引领下的“三方协同”机制,巩固红色物业品牌,6月底前,力争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达到100%。以物管会为主要模式,推进提高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围绕党建联建和物业服务管理法规制度等内容,加强业委会(物管会)业务指导,提升党组织组建比例和业委会(物管会)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能力。
三、针对您“建立居民行为档案与壮大‘红色力量’”的建议
您提出建立居民行为“红黑”档案、壮大“红色力量”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情况进行摸排,收集整理居民参与社区活动、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在近期的业主自治组织换届工作中,已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共产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等担任业委会委员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博爱雅苑、长兴园等小区“红色力量”占比已超过半数。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居民行为档案管理,加强动态更新,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针对业主自治组织成员开展法律法规、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确保业主自治组织合法规范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