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教育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签发人:姜勇
新教函〔2023〕31号

臧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38中校园门前交通安全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确定一名校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健全配强安全教育师资队伍,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三次的主题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联系选派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组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通过“交通安全宣教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和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提升遵法守规自觉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

安排学校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进行文明引导和交通疏散,保障学生、家长和行人的出行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学校安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者作用,在上放学时段播放安全提示音频,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利用课间、班会课、主题教育播放公益宣传视频,引导学生掌握安全出行常识。

积极指导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结合学校实际,自行设计并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宣传板报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尤其要注重“一盔一带”、“被看见 才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正确使用头盔和安全带,提醒家长守法出行。要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等载体,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学生家长,教育警示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三、部门家校协同

联系交警会同学校,依托“家长会”,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及家长签定《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发送提示信息等形式,强调学生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良好效果。

针对三十八中的师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风险隐患,区教育局和学校已经将其上报给区应急管理局及市教育局,协调上级部门进行解决。同时,保持与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针对上放学拥堵现象较严重及相关道路路段进行详细的分析,共同研判,商议治理方案。交警新城大队表示将完善更新全区校门口的交通安全标志、标识,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交通巡逻治理,加速解决学校及周边交通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在学校附近加设了减速网格带,设置了安全提示牌,最大程度减少风险。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强化安全保障、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