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刘毅
新城改函〔2022〕9号

赵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置楼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回迁安置工作的关心,我中心对您提出的关于安置楼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成立专班,组织专人对您的建议进行研究,多次组织到我区安置楼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经过反复研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安置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协调社区结合季节特点,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重要节假日,定期组织志愿者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业主群等方式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居民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应急处置能力。把一些特困户、残疾人、军烈属和生理有缺陷的居民住户列为消防监督重点户,定期进行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帮助他们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的管理职能,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在社区已有的条件上,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在合理的位置搭建电动车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电瓶车上楼、进大厅、上电梯、空中飞线充电、汽车占用主干道、乱倒液化气残液等火灾隐患立即纠正,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快落实大修基金,为消防安全保驾护航。我中心大部分安置楼建设手续比较滞后,大修基金的缴纳存在困难,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做好大修基金缴纳宣传工作,争取早日将大修基金落实到位。

四、加强安置房小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协调成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警务室、小区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参加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辖区的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对居民家庭进行防火检查和安全提示,为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工作,并确定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义务消防队,主要由小区保安组成,购置简单的消防器材如:轻便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可快速及时处理初期火灾;确定1—2名义务宣传员,负责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五、依托群防群治,拓宽线索渠道。各社区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工作机制,张贴、发布火灾隐患举报公告,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