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对新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苗建忠
新建函[2022] 4号

方宁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便民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针对提案中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我局持续联合街道办、社区及相关用人单位大力宣传公租房相关政策,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册、宣传单、网络、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影响面,使外来务工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申请公租房,让群众知晓申请公租房全程无代办、无中介、不收费,不买卖,坚决维护群众自身权益。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房源或相应租金补贴。

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开发区的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从准入条件和办理流程(即社区受理、街办初审、区级部门终审、市级部门联审备案),整个审核程序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对于符合政策的居民社区将积极受理,使更多人员真正享受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做到“应保尽保”,进而缓解住房压力。

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您继续为新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建言献策。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