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复函
吴平虎、刘秀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地摊经济随之兴起,而其中一部分熟食摊贩由于具有流动性,且生产食品大多是来自个体小作坊自己制作,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下面,就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将我们所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根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空间区域,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截至2020年底,经区城管局登记备案的摊贩共计230户,主要分布在韩森路、长缨西路、兴工东路、信合路、勤公路、幸福南路、永乐路、康复路、东站路。
二、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法
(一)落实“六统一”管理。近年来,针对食品摊贩监管,我区率先在全市建立食品摊贩集中经营示范点,并对已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进行集中培训,全面落实“六统一”管理:统一公示信息,即统一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一工作衣帽,即从业人员统一着浅色工作衣帽,穿戴清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统一洁净餐具,即统一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或洁净的消毒餐饮具;统一查验记录,即统一建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统一垃圾容器,即统一设置密闭食品垃圾回收容器;统一建立档案,即食品摊群点开办方统一建立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
(二)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基层监管人员不定期对食品摊贩经营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工销售食品的来源、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快检手段。为提高问题发现率,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快检技术对摊贩食品原材料进行快速检验,重点检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做到了持证食品摊贩快检覆盖率100%,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日常检查中,对于发现的未经登记的食品摊贩,区市场监管局及时抄告城管局,由城管局统一备案。在区食安办春季开学统一组织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区城管局要求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坚持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的针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治活动,切实加大对出店经营、无证经营、非法占道经营、流动食品小摊贩等行为的综合整治。并根据城区各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安排,打破常规作息,采取“定人定岗守高峰,集中力量攻顽症”的整治模式,落实一校一策、一校一岗,实行定时定点管理,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周边的放心早(午)餐点、马路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已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100%的检查覆盖率和100%的快检覆盖率,确保将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严惩食品摊贩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制度。对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每年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城管局、街道配合,组织不少于4次的联合检查,健全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及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以“变堵为疏、变罚为管、变强制为引导”的思路贯穿整个监管过程,指导食品摊贩规范经营。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持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辖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为建设幸福新城贡献力量!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4月2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