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大代表薛坤关于“发展社区跳蚤市场推进我区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签发人:张建平

新城管函〔2020〕51号

薛坤代表:

您提出的“发展社区跳蚤市场推进我区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有摆摊需求的群众可以在依规设有的便民蔬菜早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夜市集中经营区划定的摊位摆摊。新城区现设有便民蔬菜早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夜市集中经营区、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及临时摊贩集中经营区共计30个,已于网上公示网址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Iz_dbFX1ix9hGF29tlmtkQ;https://mp.weixin.qq.com/s/l5C3PI78r3VFJPm_Cdx5OQ)。

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规范占道出店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函,疫情期间在确保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不影响人车通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具备条件的三类道路、公园广场、闲置空地、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划定的区域和规定时间内贩卖经营。

自2020年6月份始,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设置不影响市容的展销平台,开展促销活动。为统一设置、规范管理,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设置不影响市容的展销平台,向市城管局和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统一登记备案,市城管局和市商务局统一发放《西安市户外促销活动登记卡》。

我局要求辖区内9个街办积极调研寻找合适位置,在符合设置食品摊群点规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向我局申报设置食品摊群点,我局将加大对各街办申请设置食品摊群点场地进行调查、勘验,为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好的食品摊群点,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同时,严格按照便民市场管理规定,加强便民市场监管力度,对全部便民市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照便民市场管理“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有效引导流动食品摊点正规合法经营,积极建设我区特色便民市场。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