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签发人:姜勇
新教函〔2025〕26号

张峻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食堂的困境与解决探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全链条监督与制度创新,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长效保障体系

区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供餐学校食堂环境、人员资质、食材采购、操作流程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在原有14项制度的基础上指导学校健全完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5项制度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组织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实施要点专项培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管理体系。目前全区97所校园食堂均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覆盖率100%,保障家长参与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和安全检查等重大事项监督。进一步促进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推动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了持续稳定的保障。

二、以闭环管理强化成本控制,用智慧监管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校园食堂高质量发展

一是为确保食堂成本控制政策有效落实,教育局将构建“责任-监督-反馈”闭环管理体系。首先,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与各校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成本控制指标并纳入年度考核;同步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成本管控意识与业务能力。其次,强化过程监管,我局专班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食材采购流程、财务收支明细及成本控制成效,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于成本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同时建立成本控制优秀做法分享机制,促进校际经验交流,持续提升政策执行效能。二是合理利用“明厨亮灶”项目,目前全区98所校园食堂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借助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推动食堂后厨环境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引入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优化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配备,减轻学校人员压力,从而达到管理人员成本减少,服务质量不变的良好运营状态。为学校师生和家长提供一个安心、放心的就餐环境。

三、对标政策强监管,家校协同优服务,持续提升校园食堂品质

我局在严格执行2019年2月20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24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规范〔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解决问题路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学生对食堂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在此情形之下,我区学校食堂严格执行最新文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要求,查看营养搭配、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是否达标。学校设立家长监督委员会,邀请家长代表定期参与食堂菜品品鉴和营养评估,收集家长意见并及时反馈整改;同时建立学生用餐满意度调查机制,每学期开展2次问卷调查,根据学生反馈动态调整菜品和主食供应,保障整改效果长期稳定。第二十条要求,供餐学校不得随意停止供餐,确需停止供餐的应做好风险评估和后续处置工作,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区教育局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需求,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