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签发人:刘毅
新城改函〔2024〕1号

郭佩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棚户区自主更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现状建筑密度大,权利主体以及群众需求复杂多元,城市更新工作面临投资成本平衡难、所需资金筹措难、群众要求改造呼声高的“两难一高”局面。加之一直以来,民生项目群众参与度低,均由政府大包大揽,群众对成果的来之不易没有切身感受,导致城市更新工作难以推进。

针对以上情况,我中心多方对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主体单位,积极探寻破解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困境,探索权利主体参与自主改造的新思路,将政府角色从出资者、实施者变为引导者、助推者,形成政府引导、居民出资、市场参与的多元化更新推进模式。下一步工作思路具体如下:

一是从“固有思维”到“自主参与”转变。搜集自主更新成功案例,由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融入感,充分让居民认识到城市更新的实施除了可改善居住条件外,还可获取额外的利益,如就业机会、房价增长、社区安全保障等,充分调动原住民的积极性。

二是从“政府包办”向“共同缔造”转变。将投资方、原产权人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在现实情况约束下最大程度地实现彼此利益诉求,实现信息共享与利益分成,彼此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参与城市更新过程,通过市场力量的改造与经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三是从“单一作战”向“多方联动”转变。学习借鉴北京市关于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先进经验,争取自建房翻新改建政策,畅通自建房改造路径,优化审批流程,在我区开展试点。协调发改、资规和住建等部门创新“自主改造”政策支撑机制,在规划设计、流程审批、实施环节等方面开启新的机制设计与政策辅助,减轻政府改造资金压力,推动城区棚户区自我改造。通过规则的制定和路径的指导,建立自主更新的绿色通道,努力实现资金可平衡、居民得实惠、环境有改善。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