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
签发人:裴剑
函〔2024〕7号

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拾翠路沿线红绿灯路口加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接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大队负责科技建设的科队干部带领大队科技骨干前往拾翠路沿线进行实地调研,对沿线红绿灯路口是否需要加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逐一分析研判,经调研,在调研结束后,我大队根据调研情况向上级机关提交了在拾翠路与龙首北路十字南北双向加装闯红灯违法取证设备,建议将此处列为本年度建设计划。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