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杨明波
新城管函〔2023〕 20号

吕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指出的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加快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将以中省市各类文件精神为依据,《西安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引领,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推进。具体做法如下: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2022年全区组织举办“社企校三方融合共建垃圾分类全域提升”等大型主题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0场;核酸发放“四色石榴宝贝”贴纸,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累计40余个社区同步进行;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对小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零距离指导,累计入户12.3万余户;我区垃圾分类体验馆累计接待学校、机关、游客、基层一线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团体950余个,参观人数近30万余人,活动得到西安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新城区宣传将以党建为引领,在垃圾分类各个领域多点发力,开展“亮屏行动”利用辖区LED屏滚动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垃圾分类体验展馆开展“党员讲分类”主题活动,旨在让社区工作人员分享好的工作经验互相学习。同时我局联合第三方公司创新垃圾分类新活动,在多个小区举行“垃圾分类换蔬菜”公益活动,大大提高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二是提升垃圾分类硬件设施。辖区内1000余个垃圾投放点按照市级实施方案中要求改造提升80%,我区已达到要求,今年将对未改造投放房(亭)部分进行摸排登记,后续逐步提升改造。

以上答复,请吕永生代表多提宝贵意见,同时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见实效、创佳绩,助力西安生活环境的提升。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