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签发人:舒信寇
新建函〔2023〕18号

陈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的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关于“将老旧小区整合打包进行片区化、大物业管理”的建议。

您的建议很好,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点,我区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在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具备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老旧小区依照物业服务标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业化有偿物业服务,对无物业管理小区逐一分析研究,根据小区规模、位置分布、居民接受程度等不同情况,探索“连片整合、以大带小、先试后买、分步推进”等方式,协商制定方案,按照市场化引入和居民自我管理为主、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保障为辅原则,引进物业服务,逐步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可用小区地面增加的停车位及公共部位的经营等收益弥补物业费用不足。韩森寨街道盐业小区、中山门街道东四路小区等先后与周边零散小区拆墙并院,有效降低了管理服务成本,下一步,我区将因地制宜,复制推广老旧小区片区化、大物业管理新格局。

2、您关于“加强完善街道、社区物业办的领导和物业公司的建设”的建议。

我区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居民自治为目标,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事务协商共建平台,寻求社区事务共同解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社区事务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和评估机制,发挥好各方在物业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形成小区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合力。另外,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业主确定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表决,自行选定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以便对小区进行更加科学的管理。

3、您关于“从政策和法规上堵漏洞”的建议。

我区积极推进业主大会的组建、选举业主委员会对物业企业公共收益进行监管,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审计。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一牌一箱四栏”,即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物业服务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加大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从信用管理、物业管理档案、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备管理等方面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履行服务合同,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已整改问题反复出现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不良信息记录,年底进行通报,必要时由街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我区也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对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高、创文创卫表现突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力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红榜”,对违规、失信、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违规收取费用、服务事项不公开、群众投诉量大等问题突出、整改敷衍或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对列入“黑榜”的物业企业建议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对屡次列入“黑榜”的企业纳入物业行业诚信档案,坚决清理出物业服务市场。

物业管理工作社会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工作是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我区将进一步探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新模式,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物业管理监管工作,为建设幸福新城做出贡献。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