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西安市新城区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2年,西安市新城区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减少灾害损失与减轻灾害风险相并重,做到指挥高效、防救协同、综合施策,积极防御洪涝干旱灾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实防汛抗旱安全环境。新城区位于西安市城区东北部,是西安市三个中心城区之一,受地形和气候影响,年平均降水量较少,受旱情影响较大,做好抗旱工作,确保抗旱安全,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2022年6月1日,《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2〕44号)印发,推进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抗旱预案编制工作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新城区应急管理局启动了《西安市新城区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及时与上位预案进行衔接。

二、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西安市新城区(以下简称新城区)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建立统一、快速、和谐、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新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新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编制过程

(1)2023年3月6日,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成立《西安市新城区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西安市新城区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正式拉开序幕,领导小组下设预案编制组,具体负责预案的各项编制工作。

(2)2023年3月6日至10日,预案编制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城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抗旱相关部门开展第一轮资料收集调研工作。

(3)2023年3月13日,预案编制组对新城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走访座谈调研。

(4)2023年3月14日至16日,预案编制组在座谈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被调研单位未提交资料或资料提交不完善等情况,开展补充调研和第二轮资料收集工作,经过调研,总共收集十余份电子资料。

(5)2023年3月10日至4月1日,预案编制组在整理调研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完成《西安市新城区抗旱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6)2023年3月24日至4月18日,预案编制组在完成《西安市新城区抗旱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主体内容后,开展《西安市新城区抗旱应急预案》初稿编写的工作。

(7)2023年4月17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预案初稿进行了内部讨论后,由预案编制组完成了预案内容的修改完善,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19日至26日,预案编制组向相关预案成员单位开展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预案(评审稿)。

(8)2023年4月27日,新城区应急管理局邀请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专家,召开预案专家评审会。

五、编制内容

(一)预案框架

预案严格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和《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进行编制,最终形成的预案共10章42小节。

(二)预案重点编制内容

本预案重点针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编制。

1. 适用范围

根据《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预案编制组结合风险评估和西安市新城区实际旱情及供水情况将预案的适用范围设定为:新城区行政区域内因干旱引起的用水短缺,以及对生活、生产造成危害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

2.指挥体系及职责

预案编制组结合新城区处置干旱灾害的实际权限,按区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预案中设立了以新城区区长为总指挥长的新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区防指由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指挥长及相关成员单位构成,下设区防汛办,预案明确阐述了抗旱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抗旱应急职责,另外设置专家咨询组,使预案成员单位进一步熟悉和明确自身应急职责,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主要工作的落实。

3.预防与预警

预案编制组根据《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中对西安市干旱灾害等级划分的标准,将新城区城市干旱等级进行划分,由此规定了新城区干旱灾害预警等级,明确了收转发上级预警信息的部门,确保预警工作开展过程的科学合理、有条不紊。

预案要求区防指成员单位积极做好旱情信息监测工作,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确认后,报送至区防指。

预案从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应急工作方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摸底排查六个方面细化了各单位部门应对旱情的准备措施,确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急工作的有序推进。

4.应急响应

预案中明确了新城区抗旱应急响应启动的总体要求,即市防指发布的干旱预警涉及新城区时,区防指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在此基础上同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指挥权限,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区防指总指挥长批准;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批准;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区防指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批准。

预案中规定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详细列出了各级响应的行动措施。本预案根据新城区干旱灾害可能的情形,细化了响应措施的内容,明确了处置重点,使处置措施更加规范,提高了预案整体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信息报送

预案编制组按照《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的要求,在预案中规定了新城区抗旱信息报送要求和报送内容,确保干旱灾害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至相关单位。

6.保障措施

预案编制组综合应急资源调查的结果分析,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六个方面,分析了新城区为应对干旱灾害,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的所有应急物资情况,明确了应急物资保障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