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西安市新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为切实加强新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发布《西安市新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新城区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响应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安市新城区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与《西安市新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修订工作。

《预案》适用于新城区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需要实施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和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9个章节组成。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为新城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领导协调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成员单位进行重新调整。

信息报告:根据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信息初报、续报、核报的时限和要求,同时要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开展灾情评估、建立灾情台账。

信息发布:要求自然灾害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的形式、内容以及发布要求。

应急响应:根据上位预案、新城区总案以及新城区应对自然灾害的实际,将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两个级别。明确基本响应启动条件,超出基本响应条件,或依靠新城区自身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时,启动区级层面扩大响应。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受灾街办要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制定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方案;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下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区住建局做好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

应急保障: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设施装备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等7个方面对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保障工作做了相关要求,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