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方案》印发,我区将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根据《方案》,区城管局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区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
各街办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问题。
我区将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根据气象状况在全市统一部署下督促集中供热企业适时启动集中供热。各相关单位加强协调沟通,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要定期向区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等。区城管局要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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