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前全市实现 城市居民用电抄表到户

记者21日从市政府获悉,《2019年西安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我市将对全市既有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移交改造,确保2019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任务,让群众享受到“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供电服务。

此次改造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由电网企业供电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包括通过电网公用变压器、居民小区专用变压器供电,目前实行合表用电的城市居民家庭用户。

成立西安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督促供电部门,做好协议签订后的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的政策制订工作。

根据《方案》,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协商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出改造计划,2019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剩余小区的60%的协议签订移交工作,4月底前协议签订率达到100%。供电企业要抓紧2019年资金和设备储备。将剩余未实施改造的小区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按照“计划等任务”的原则,抓紧做好资金申请和设备采购等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率30%;7月底前完成改造率70%;2019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率90%;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造率100%,在全市实现城市居民用电抄表到户。

相关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西安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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