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西安市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和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新城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上级或本级制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文件。
3.计划规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事项(服务事项)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等。
6.其他(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7.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含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xincheng.gov.cn/zwgk/)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新城区档案馆查阅。
新城区档案馆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新城区政府一楼
办公电话:029—87441879
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7、8月下午时间调整为15:00-18:00)
3.通过“西安市新城区”微信公众号,“西安市新城区”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新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新城区政府办公楼234室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在新城区政府办公楼234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874337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法定工作日7、8月下午时间调整为15:00-18:00)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新城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 710004。传真:029-87433738。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xincheng.gov.cn/zwgk/ysqgk/1.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我区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可要求由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我区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区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我区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区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我区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6、时限:能当面答复的予以当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告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区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新城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234室
邮政编码: 71000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法定工作日,7、8月下午时间调整为15:00-18:00)
电话\传真:029-87433738
电子邮箱:xcqxxb@163.com (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新城区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9-87444870,办公地址:新城区政府办公楼228室,邮政编码71000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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