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为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关于开展“3.15”消毒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于2025年3月6日起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围绕辖区商场超市、零售药店、母婴店、批发市场销售的抗抑菌制剂、卫生巾、纸尿裤、一次性纸杯等卫生用品。监督员对消毒产品销售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书通用要求》,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宣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辖区药店65家,西北轻工业市场、义乌市场、金海市场内经销商户42家,超市3家,母婴用品商店6家。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能按要求落实消毒产品的查验、索证等相关措施,未发现有违法宣传和暗示疗效的行为。借此机会,监督员加强对经营者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场指导经营者销售消毒产品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要求负责人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增强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等措施,保障消费的健康权益。

检查过程中,不时有消费者进行消毒产品知识询问,为让消费者对消毒产品有深入了解,监督员对消费者进行消毒产品知识宣传,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向群众讲解消毒产品知识和如何购买合规消毒产品,并提醒消费者: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效果。如有疾病治疗需要,应遵医嘱购买合适的标注有“国药准字”的正规药品。

通过此次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关,让公众用的舒心用的放心。同时深化消毒产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提高公众对消毒产品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共同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